10月12日晚,黄某某(女,66岁)因与儿子争论2025年400元医保费由谁缴纳的问题而发生争吵,儿子动手打了黄某某。10月14日黄某某先后到县妇联、霞阳镇派出所、船形乡新生村等地反映家庭矛盾问题。县妇联多次与她家属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清楚黄某某的家庭情况。15日,在公安民警的安排下,县妇联和双方当事人到霞阳镇派出所进行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儿子帮助母亲缴纳医保费,并且不再动手打母亲),双方签订了书面调解书。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湘妇字[2017]6号])和《株洲市公安局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通知》(株公通[2024]89号)等文件要求,炎陵县妇联推动落实了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强化妇警联动。采取“妇联+公安”的形式,共同化解家庭纠纷,安排县、乡镇婚调人员入驻辖区内派出所,协同当地民警共同开展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强化基层治理。在128个村(社区)均建立妇女议事会,针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通过基层妇联执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调解,让近70%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在村(社区)一级。三是强化婚调委调解。在妇联、民政等单位建立专门的婚调室,组建以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等为主体的专家团队,以辖区驻点为主,统筹为辅,及时参与调处工作,筑牢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四是强化诉前调解。在涉及婚姻家庭案件立案、开庭前设置诉前调解程序,开展“妇联+法院”调解,让家事纠纷调解更有“温度”。
下一步,县妇联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落实好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