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作者:古丈县妇联
发布时间:2023-12-23 12:32:28
2023年12月20日,古丈县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古丈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田某诈骗案件中,发现因未成年被告人田某的家长在履行监护职责上存在缺位,对孩子成长参与度较低,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田某辍学进入社会,未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基于对未成年人田某身心健康和维护儿童权益的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古丈县人民法院向未成年人田某家长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田某家长行使父母教育的权利,保障田某能够得到父母的关爱,为田某的身心健康、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
下一步,古丈县妇联将通过“古丈妇联”公众号、视频号推出家庭教育云课堂系列,部门协同联动,多措并举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格局,助力家长们自我教育和成长,引导家长“科学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