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同心桥,协同护权益”湖南首个妇女权益保护站在长沙县正式揭牌
   来源:长沙县妇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16 11:24:30

11月15日下午,《长沙县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签订,湖南省首个“妇女权益保护站”在长沙县检察院正式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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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姚红,长沙县副县长、县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吴昊共同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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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春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唯签订协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持续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妇联下发的《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长沙县在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实践。

6月,长沙县妇联根据来信来访和对驾培行业女性学员的问卷调查,暴露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侵害女性学员权益等问题,引起了县妇联的高度重视,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等方面主动作为,预防性侵害、性骚扰事件的发生。7月,县妇联与县检察院、县交通局联合开展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等工作,联合召开了督促整改驾校教练性骚扰女学员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磋商座谈会、长沙县驾培行业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开展《排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侵害女性学员权益》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对骚扰女性学员问题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多部门联合发力,将推动驾培行业维护妇女权益落到实处。

《长沙县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有5个版块,分别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和建立普法宣传机制。县检察院与县妇联通力合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开展信息收集与共享、线索发现与移送、办案支持与协作及普法宣传等工作,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在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办案成效,积极引导妇女群体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扩大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影响力,增强社会知晓度,提升社会参与度,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氛围。

2023年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后的第一年,正式将妇女权益保护纳入公益诉讼办案法定领域,县妇联与县检察院加强沟通衔接,找准发力点,“共筑同心桥,协同护权益”,合力推进持续性、制度性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星沙力量。

长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智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伟兴,副县长、县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吴昊,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春艳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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