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创建活动
(社会推荐)
她们,柔性、坚韧、勤奋
在各行各业
绽放绚丽风采
她们,爱岗、敬业、奉献
在平凡的岗位上
做出非凡的成绩
......
她们
点亮了别样精彩的“半边天”
@湖南姐妹
2024年度湖南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创建活动
社会推荐
(含团体会员推荐)
开始啦!
优秀的你们
快来报名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大力宣传在乡村振兴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优秀女性,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我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巾帼力量,省妇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创建活动。
本次创建活动将通过社会推荐认定部分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省妇联通过今日女报、潇湘女性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妹子”等省妇联媒体矩阵上发布通知,面向全社会开通报名渠道。
社会推荐创建项目
1、巾帼文明岗
创建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 线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商户(店)、小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等。
2、巾帼建功标兵
创建对象:在各行各业中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个人。
创建条件
巾帼文明岗
1、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60%及以上。
2、全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 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3、全体成员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经济高 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创建计划、创建标准、创建档案。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在推动行业发展、社会进步,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消费助农、爱心助学、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事业中表现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社会信誉良好。
6、原则上应已获得市州级及以上相关荣誉,或相关事迹由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7、巾帼文明岗称号不重复授予。
巾帼建功标兵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3、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参与创新创业、乡村振兴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开展技术革新、技 术协作,刻苦攻关,成绩显著;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5、原则上应已获得市州级及以上相关荣誉,或相关事迹由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6、巾帼建功标兵称号不重复授予。
社会推荐名额
此次评选社会推荐名额有巾帼文明岗17个、巾帼建功标兵6人,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女性和女性群体均可自主申报。
报名时间及要求
1、申报对象要认真填报相关表格,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创建对象同时上报主要事迹材料,文字精练(不超过500字)。
扫码下载推荐表
2、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妇联。
3、拟推荐巾帼文明岗需提供集体照1张,拟推荐巾帼建功标兵需提供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联系人:刘伟东 彭岚兰
联系电话:0731—81125040
通联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7办公楼415室
邮政编码:410011
电子邮箱:syb3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