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南县妇联与衡南县法院少年法庭依托“童心圆”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高级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共同对2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据了解,两名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父母平时疏于管教,家庭教育缺位,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县妇联与县法院少年法庭采取“庭审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将“惩教结合、寓教于审、家庭教育指导”贯穿于审理全过程。
案情简介
未成年人雷某某(化名)犯诈骗罪案:雷某某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其是跟随爷爷奶奶在农村老家长大的留守儿童。近几年,雷某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对雷某某更加疏于管教,雷某某因缺少父母关爱而内心敏感叛逆,读完初中便辍学在家与社会闲杂人员混迹,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朱某某(化名)犯盗窃罪案:朱某某的父母从小对朱某某学业要求严格,却忽视了对朱某某的品德教育,对其生活习惯较为娇惯纵容,导致朱某某滋生虚荣攀比心理,一味追求高物质生活,便伙同他人实施了盗窃行为。
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都是一个“问题家庭”,父母是未成年人教育第一责任人,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刻不容缓。在“童心圆”家庭教育指导站,特邀的高级家庭教育指导老师通过交谈、测评的方式总结了雷某某、朱某某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时的失职之处,并为两个家庭制定了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老师指出:“对孩子的不良习惯和心理健康要及时正确教育、引导、纠正,特别对已经触及刑事犯罪的孩子,家长更要增强情感培养和监管矫治,尽到监护职责,积极帮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切忌放任失管,避免再次误入歧途。”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是预防犯罪和遭受侵害的第一道防线。县妇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相关家庭教育讲座和个案辅导,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同时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多部门联动,实现“督促监护+家庭指导”双驱动模式,切实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管不力的问题,形成有效预防、矫治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