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浦江经验”—永兴县妇联联合多部门成功调解一起婚恋家庭纠纷案
作者:邓志芬
来源:永兴县妇联
发布时间:2023-08-09 11:48:11
按照永兴县妇联《关于深入学习推广“浦江经验”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制度的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日,永兴县妇联联合县公安局、高亭司镇司法所、油市派出所、高亭司镇黄里村成功调解了刘某因婚恋引起的纠纷案。
刘某(女)与雷某(高亭司镇黄里村四组人)结婚生有两个女儿,刘某患二级精神残疾,2012年,夫妻双方经马田法院调解离婚,2014年,刘某与雷某又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生有一个儿子,未办理结婚证。期间,刘某的公婆经常虐待刘某,雷某长期在外务工,希望县妇联调解,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8月7日,得知案情后,县妇联挂职副主席曾淑娟、维权部部长邓志芬、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干部曹志军、高亭司镇司法所所长陈志辉、油市派出所4名干警、黄里村支书李瑞芳召集当事人及刘某和雷某双方父母到黄里村村部进行调解,经过与双方晓之于理,动之于情地三个回合的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对调解协议表示满意。
下一阶段,本会领导干部将继续深入基层进一步推广“浦江经验”,针对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文化教育权益、政治权利等方面受到侵害的案件下访接访,当好妇女的“娘家人”,切实维护好她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