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妇联庆“七一”暨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蓝山县妇联      发布时间:2023-07-03 09:49:12

6月28日上午,县妇联来到了辅仁社区桂花新村开展庆“七一”暨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主题党日活动,县妇联全体在职人员和退休干部、辅仁社区妇委会工作人员、桂花新村的部分妇女同志参与活动。

活动开始,在场全部党员同志在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琴同志的带领下重温入党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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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李琴同志向县妇联退休干部、老党员胡平姣同志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献上鲜花以表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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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姣老同志十分感谢党组织对自己的挂念,激动高昂地表达了自己对于党组织栽培的深厚感激之情,动情地演唱了一首《唱支山歌给党听》,在场所有同志一起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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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事业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李琴同志以“板凳会”的形式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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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摘编》分8个专题,共计174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29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的报告、讲话、说明、贺信、指示、批示等5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习近平同志围绕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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