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妇联” 一场特殊的跨县帮教
作者:车依琳 任艳萍 陈小琴   来源:鹤城区妇联   发布时间:2023-06-09 08:30:24

“小涛(化名),回到家乡感觉怎么样,未来有没有其他的打算?”暖阳明媚,6月2日,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在怀化市会同县与一名未成年涉案人员展开了一场特殊的帮教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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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小涛看起来腼腆拘谨,瘦小的他却有着与众不同的可怜身世。小涛出生后妈妈便离家出走,从小跟随奶奶、爸爸生活,9岁和12岁时奶奶和父亲相继去世,素质教育的缺失和家庭监护不力导致仅有小学文化的小涛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盗窃犯罪的违法之路。工作人员在办理小涛的案件中发现其这一特殊情况后,区检察院研究决定酌情对小涛作了不起诉决定,并派专车将小涛送回原户籍地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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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会同后,鹤城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系上了小涛的监护人(其二伯),在小涛家,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工作人员亲切同他“拉家常”,了解过往的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在亲切的话语、真诚的关怀、温情的劝导下,小涛敞开心扉,倾述着心中的迷茫、困惑。针对小涛提出的问题,鹤城区检察官和区妇联工作人员耐心进行了梳理并给予了针对性建议,积极鼓励他自食其力,重燃起他对生活的信心和热情。

“非常感谢检察官和妇联阿姨给我的建议和鼓励。我会好好想想自己以后要做什么、怎么做,不能再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了!”谈话结束后,小涛向大家表态道,稚气的脸上似乎成熟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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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审结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完结,更重要的是通过大量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使这些孩子实现自我成长、重新回归家庭、顺利融入社会。”鹤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邓子园说。

一直以来,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鹤城区检察院与鹤城区妇联通过“检察+妇联”,积极开展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尽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和保护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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