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蓝山县妇联召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县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上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既是事关党的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又是集中全党意志的生动实践。实践证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全面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国情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根据新时代妇女工作特点和妇女事业发展要求强化特殊保护,系统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对妇女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各方面权益作出规定,完善救济措施和法律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领域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
会议强调,全县妇联系统一要忠于党章服从党章敬畏党章,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不折不扣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把党章作为指导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服务好妇女群众目标愿景上,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让全县妇联系统党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要学深悟透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做好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激发、凝聚起磅礴的巾帼力量,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奋发前行,为全面建设美丽新蓝山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