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赫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提供优质法律援助,获得了广大妇女同胞的纷纷点赞。
开展普法宣传现场
精准宣传,普法宣传“有力度”
针对部分妇女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维权意识不强等特点,赫山区司法局结合“送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解答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问题等方式,着重加强对农村妇女、老年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等队伍力量,组建普法讲师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系列法治宣传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引导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欧江岔镇刘婆婆和丈夫赵嗲结婚30多年,长期遭受家暴,苦不堪言。但刘婆婆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一直选择默默忍受。3月初,该镇司法所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法治宣传周”的活动中,了解到了刘婆婆的遭遇。司法所的同志随即为赵嗲和刘婆婆宣讲《反家庭暴力法》,告诫赵嗲家暴是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刘婆婆遇到家暴要勇于向施暴者说“不”,并及时保全家暴证据,必要时可申请人身保护令。赵嗲后来感叹,原来自己的老婆不是想打就可以打的,在那之后再也没有动过刘婆婆一根汗毛。
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妇女维权法治宣传活动17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营造了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调处婚姻家庭纠纷
重点排查,矛盾调解“有深度”
赫山区司法局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涉妇女权益侵害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充分利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熟人熟事熟地”的优势,大力开展涉妇女权益侵害的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将人民调解工作向小区、楼院延伸,做到矛盾纠纷及早发现、及时调处,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赫山区,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坐班,对前来咨询的妇女热心接待、答疑解惑;需要法律服务的,积极了解相关情况,引导其合理解决自身诉求,确保复杂矛盾纠纷专业化解。
今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81起,成功率99.5%。
赫山区司法局、赫山区妇联共同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畅通渠道,法律援助“有温度”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响起,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曦像往常一样接起法援热线电话耐心地说道,“您好!这里是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我和丈夫离婚3年了,孩子判给了我。3年来,他没有给孩子支付过一分钱抚养费。我想打官司起诉他,但是我现在又失业了,根本请不起律师……”电话那头一女子带着哭腔焦急地说道。
“您别急!根据您说的这个情况,您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权益,您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我们这来,具体地址是……”冯曦一边安慰女子,一边详细告知。
近来,赫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职能,为妇女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乡镇法律援助站和208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构建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方便妇女就近寻求法律帮助。畅通妇女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妇女权益侵害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上门服务等服务措施,保障受侵害妇女寻求法律帮助一步到位,避免求援过程中损害进一步扩大加剧。
今年来,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件,其中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案件91件;解答来访咨询维权的妇女群众160余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