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蓝山县妇联党组书记杨香林主持召开县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县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沈景兰以通读、解读、领学的方式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解读了《条例》修改、调整和新增的内容。他指出,《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工作的总遵循、总依据;《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梁艳领学《办法》,并表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丰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大家要通过学习《办法》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知识体系,指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有关工作,运用政策法规解决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香林强调,要准确理解和把握选拔新时代好干部的要求,把握好选拔干部的重要原则、基本条件。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的要求,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工作。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从严要求的有关规定,在程序、纪律、监督上从严。要深入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结合“两学-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史学习教育,抓好学习轮训,让妇联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学深学透。要全面抓好《条例》、《办法》的贯彻落实,聚焦根本、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