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2009年9月10日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她也是唯一三代领导人均为其题字的英雄。”巾帼读书会——“听她们讲党史故事”第六期来啦!本期故事由县妇联二级主任科员、综合部部长李辉庭主讲,她带来的是刘胡兰的英勇事迹,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刘胡兰,女,1932年出生在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全国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山西人民开展救亡运动,刘胡兰开始逐步接触革命道理。
刘胡兰积极参加村里的抗日儿童团,和小伙伴一起为八路军站岗、放哨、送情报。有一次,八路军包围了敌军一个团,刘胡兰踊跃参加支前,她不但为伤员包扎伤口,还帮助战士们运送弹药,一直忙到天黑战斗结束才撤回。这时刘胡兰才13岁。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阎锡山部队占领了文水县城,解放区军民被迫拿起武器,保卫胜利果实。1945年底,刘胡兰参加党组织举办的40多天的妇女训练班学习,回村后担任云周西村妇救会秘书,她与党员一起发动群众斗地主、送公粮、做军鞋,还动员青年报名参军。1946年6月,14岁的刘胡兰被批准为中共候补党员。
1947年1月12日,刘胡兰被国民党军和地主武装抓捕。在敌人威胁面前,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地说:“怕死不当共产党!”敌人没有办法,将同时被捕的6位革命群众当场铡死。但她毫不畏惧,从容地躺在铡刀下。她以短暂的青春,谱写出永生的诗篇。
1947年3月下旬,毛泽东带领中共中央机关转战陕北途中,听闻了刘胡兰英勇就义的事迹,深受感动,挥笔为她写下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8个大字。
大家纷纷表示:刘胡兰的英雄壮举是大家的楷模,她的英雄气概、勇于奉献、敢于牺牲的精神,我们将以刘胡兰同志精神为准则,努力学习,为妇女群众事业更进一步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