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步县妇联坚持以“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妇联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妇女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心理咨询等活动,通过充分发挥“三大力量”创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一、充分发挥民间力量。该会自城步“和事佬”协会注册成立以来,就积极联合“和事佬”协会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同时,推行“和事佬”调解机制助力家庭婚姻调解工作。引导协会紧紧围绕“平安城步”“法治城步”工作目标,坚持民主促民生、民主促稳定、民主促和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力筑牢维护家庭婚姻和谐、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力量。一是普法宣传到位。发动乡镇(场)妇联和机关妇委会切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8场,参与人数2240,,禁毒宣传活动56场,参与人数4000,防艾宣传活动24场,参与人数2000人,其他法律宣传活动26场,参与人数2000人,常态化推进“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工作。二是健全基层机构设置,在13个乡镇(场)对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了婚调工作站,组建了一支近200人的婚调志愿者队伍,实现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全县全覆盖。三是夯实维权保障,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权益,该会出台了《城步县妇联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五项机制”的工作方案》文件,印发了《关于纠正招聘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的倡议书》,倡议全县各用人单位制定更加公平、和谐的用人、用工政策。同时,于2020年10月发函同意移交服务热线给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确保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畅通。
三、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力量。一方面,积极主动与县直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联系,整合部门力量。2018年,由政法委牵头联合公、检、法、司、妇联、财政、民政8个部门成立城步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政法委书记罗小林任委员会顾问,政法委副主任陈随便任委员会主任。在县妇联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2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县人民法院设立了婚调窗口,聘请了9名兼职调解员参与婚调工作。另一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发挥部门优势力量。为积极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该县出台了城综委字〔2018〕27号《关于成立乡镇(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细则>的通知》(城综委字〔2014〕21号)两个文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