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警方疫情期间开出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作者:曾 伟 陈 婷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2 23:18:52

近日,一个失魂落魄的年轻妇女来到了状元洲派出所门口,不停地喃喃自语:“日子没法过了……”,民警急忙将她请进接警室,一杯热茶下肚后,该女子向民警哭诉了起来。原来,家住北塔区状元洲办事处北塔社区的居民李女士(化名)近日与丈夫遭遇了感情危机,李女士已经觉得双方无法在一起生活下去,并正处于起诉离婚的地步。2020年3月1日中午,李女士和其先生正在饭桌上一起吃饭时,对方觉得她说话的语气不好,当即就用手中的筷子扎伤了李女士的眼睑部位,李女士实在走投无路了,只有来到派出所寻求民警的帮助。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这一次并不是李女士丈夫的第一次家暴行为了,2月29日,因为家庭琐事发火,其丈夫用凳子砸伤了她的右脚,并多次用脚踹她。了解情况以后,民警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口头传唤李女士丈夫到派出所,并开出2020年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从析理释法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解析《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明确指出:当事人对李女士使用家庭暴力的行为是违法的,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女士丈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对他给予告诫。并严禁其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暴力行为,李女士也对民警的处罚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民警维护其人身权利。

警方提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发生矛盾纠纷要冷静处理,别一言不合就动手,“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伤人伤情失自由。遭受家庭暴力的成员,应当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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