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暗红色衣服的薛阿姨五十多岁,肤色黝黑,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在武陵区民政局办证大厅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声浪。在她的手,指指点点下的女婿,显得木讷又惶恐。
她很忙碌,一会儿站在女婿面前,痛骂女婿不是人。一会儿又来到女儿身边,告诫女儿一定要离,而且两个孩子都不能给对方。如果她签字可以生效,恐怕早没有这两个小夫妻什么事情了。
从她们的言语和穿着中看得出,这是一个不是很富裕,文化水平不高的家庭。无论她如何的激动,她的女婿就是不松口“离婚可以,两个孩子要带走一个”。一个小时后,在薛阿姨的讨伐,和女婿的坚持下,最先崩溃的是女儿,她嚎啕大哭的嘶吼:为什么你就不肯放过我?
待女儿平静后,我们才了解这个家庭的故事——
两人是在深圳认识的,男方是重庆人,随女方来到常德安家落户。男方一直在工地打零工,收入并不固定,女方做服务员的工作,两个人的收入并不高。育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平时都是外婆帮助带两个孩子,包括养育孩子费用,以前男方还有交一些家用,近半年没有交家用。可能一直天气不好,工地没有开工,男方也没有什么收入。
离婚是女方提出来的,原因是男方喜欢在外面玩,不怎么顾家,回家后会因为琐事和女方闹矛盾,严重的时候两人会大打出手。女方离婚意向坚决,仿佛为了摆脱这段婚姻,她可以拼尽全力,甚至是违背母亲的意愿把一个孩子分割出去,都可以。
相对于女方的情绪激动和咄咄逼人,男方的防御是沉默是金。男方越是沉默,女方越是暴怒。女方越是暴怒,男方更是沉默,也许就是这样的处理冲突的模式让沟通无法继续。
相对于他们的离婚事宜,我更关注两个年轻人,二十多岁,七八年的婚姻,二个孩子,为何双方都没有在婚姻中成长、成熟?女方情绪冲动,男方逃避责任,还有丈母娘又在其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在调解这对小夫妻时,薛阿姨时时在辅导室外徘徊,甚至有两次忍不住冲进辅导室叮咛女儿坚持孩子,劝导女婿放弃孩子。用她的话说:我女儿很傻的,我最清楚情况。那种强烈的参与度,让人没有办法避开她的存在。
这是第一次,我们在做婚姻调解时,要先“调解”丈母娘!
薛阿姨不用你多问,她就会叭叭叭的开始诉说家史:原来,小两口结婚后就一直住在女方家,小两口住一层,她带着孩子们住另一层。两个人都爱玩,都不怎么管孩子,孩子头痛脑热,上幼儿园接送,都是外婆一手来。后来生了老二,忙不过来,女儿就偶尔一起带孩子。但是女婿还是原来的生活方式,冲突越来越多,每一次两个人发生冲突,薛阿姨就很心疼女儿,觉得不值,她付出那么多,为什么女婿还不知足,还要伤害女儿。现在两个人要离婚,她也非常同意,但前提是两个她从小带大,捧在手心的孙子、孙女一定不能被带走。
后经沟通,男方其实也同意离婚,他对婚姻也没有眷恋,用他的话说:没有一点家的温暖。其实他也同意不带走孩子,因为他自己照顾自己都照顾不了,要了孩子要送回重庆的老家,交给奶奶,而奶奶身体并不好。他之所以坚持,是因为他没有搬家的费用,没有落脚之处。
事情好像圆满的解决了,两个孩子还归女方家抚养。准确的说,还是归外婆照料、照顾,归外婆所有。女方给男方一定经济补偿,好让他可以暂时落脚,不至于流落街头。
事情解决了,只是薛阿姨永远都不会明白,为什么她的付出是得到今天这样的结果。我们可以感受到,只有薛阿姨才是真正在乎两个孩子的人,因为只有她才是那个真正有付出的人。她赢了,得到了抚养两个小生命成长的权利。她也输了,输了自己女儿的人生。女儿没有机会从段婚姻中成长,女儿没有从母亲的角色中成长,她还要继续为她的坏脾气和冲动买单。
我们经常以为是在爱孩子,却不知道,孩子要经历自己的风雨,有她自己的成长课题。
有些小夫妻一直在父母庇护下生活,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于是,这样的婚姻没有基础,没有培养出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旦矛盾爆发,又有对父母付出的亏欠,于是对对方更加不满,对婚姻更加没有留恋。
婚姻是一种生活方式,要在生活中经营,没有生活基础的婚姻,摇摇欲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