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老人起诉妻儿 法院化解矛盾
作者:嘉禾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9-06-05 08:23:32
近日,嘉禾法院塘村法庭调解了一起老人起诉妻儿的纠纷。
原来,老人是嘉禾县袁家镇人,他到塘村法庭起诉妻子不照顾自己、儿女也不赡养自己。老唐说,自己十几年前因病在医院手术后留下后遗症,多年来饱受病痛折磨。而在县城开饭店的子女,家境优越,却抛下自己一人独居老家,妻儿们对自己到上级医院治疗的请求置若罔闻。他要求3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妻子每月支付扶养费300元,另还要求妻儿支付医药费15000余元。
老唐的儿子小唐却称,父亲曾要求支付高额赡养费,还到自己经营的饭店谩骂打闹。可姐弟4人已尽到了赡养义务,前不久才给了父亲5000多元。父亲所患的都是常见慢性病,可以在家自行调养。但父亲总疑心病重,常年住院治疗,儿女们忙于工作,实在无力陪护。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父亲虽声称身患重病,但多年来经常无故殴打母亲,导致母亲伤痕累累。无奈之下儿女才将母亲接到县城,留父亲一人在老家居住。
法庭经调查了解,老唐在镇上的门面每月有几百元的租金,儿女们也不时给一些生活费,日子过得比较宽裕,而且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不错。
办案法官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多次上门走访,分别对老唐和小唐释法析理,数次悉心调解后,终于化解了矛盾。双方约定,由小唐姐弟每月汇款1000元给老唐,住院费用另付。老唐以后也不再虐待妻子、骚扰子女。至此,老唐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诉妻子的扶养纠纷一案自行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