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三级妇联联合发力为受害妇女依法维权
作者:屈泽清 覃晴   来源:武陵源区妇联   发布时间:2019-03-18 13:07:07

3月18日,笔者自武陵源区妇联获悉,刘某受害维权案在全省妇联系统维权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分享,并获得维权典范案例奖。2018年7月19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刘某受害案,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14万余元。被告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刘某与李某两人原本是夫妻。李某长期对刘某实施家庭暴力,沉迷赌博,经常借高利贷无力偿还后强迫原告还债,刘某不堪忍受,于2016年年底与被告协议离婚。李某在离婚后仍对刘某百般纠缠,要求复婚,并威胁刘某拿5万元给其偿还赌债,否则就烧死原告。2017年2月18日晚,李某让其子李小来(化名)给前妻刘某打电话,询问刘某是否同意复婚。在遭拒绝后,李某带上此前准备好的两瓶汽油,驾驶出租车来到刘某工作的酒店,实施报复行为。泼在被害人刘某头部、胸部,并点燃汽油。刘某着火后,李某取下酒店大堂中烤火桌上的被子,扑在刘某身上。之后,在路人的帮助下,刘某身上的火被扑灭,刘某被送至医院抢救。李某拨打110电话报警自首。

刘某全身多处深度烧伤,耳朵和手指全部烧掉,面目全非,肺部严重感染,呼吸衰竭,被送往湘雅附一医院烧伤科重症监护室救治。经鉴定,刘某除身体体表20%-29%烧伤外,因严重烧伤致双手功能障碍构成肆级伤残,双眉毛完全缺失有小口畸形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二项构成伍级伤残。因为是他人故意伤害,医保无法报销医疗费用。刘某前期治疗费已花了40多万元,除了轻松筹募得的6万元和姐弟们的资助外,大部分费用来自省、市、区三级妇联及社会爱心人士、公益组织的援助。

经过一年多救治,刘某回到慈利老家暂时借住在弟弟家中。由于生活无法自理,由76岁的老母亲拖着病体一直照顾。因为眼睑被烧毁,她已经无法像正常人那样闭合眼睛。而她被烧毁的双手,也已经基本失去功能,连用纸巾擦拭眼泪,都需要旁人代劳。因为此前身体体表和呼吸道重度烧伤,以及双手重度烧伤,被烧毁的双手,也已经失去基本功能,连用纸巾擦拭眼泪,刘某从头部到全身都是疤痕,每天都需要擦一种叫舒疤坦的祛疤凝胶,每天都要擦,不擦身上的疤就痛,会痛得整晚整晚的睡不着。一瓶药100多元钱只能擦3天。除此之外,因为眼睑被烧,还要经常使用眼药膏、眼药水,眼睛从来没有闭过,连睡觉都得睁着,如果空气中有灰尘或者小虫子,就会直接进到眼睛里面去。而仅这两项药物的费用,每月就需要一千多元。

2017年4月5日,刘某的三姐向省妇联写信求助。省妇联权益当即与张家界市妇联及武陵源区妇联联系,要求做好信访件协查工作,并于4月11日指派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万薇与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李立赶赴武陵源进行详细调查。

2017年5月3日,湖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姜欣在省妇联信访接待室接待了前来求助的刘某三姐。详细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并要求省妇联权益部与市、区妇联搞好对接,三级妇联共同发力,继续为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维权公益律师提供工作支持,让案件依法得到公正的判决,维护受害妇女合法权益。

接到省妇联的电话及交办函,市、区妇联迅速行动。一是为烧伤住院陷入困境的刘某找武陵源区慈善基金会争取了1万元,区妇联与受害人原籍地慈利县妇联各拿了2000元看望慰问受害人,市妇联专程与市教育局联系,嘱咐学校重点关注临近高考的受害者儿子的心理状态,做好安抚工作;武陵源区妇联第一时间就将案情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作了汇报,并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

4月12日,区妇联主席全程陪同万薇律师、李立老师开始了为期两天的调查取证、部门协调工作。调查伊始,调查组听到的是“女的偷人,男的气不过激愤烧人”之类的坊间传闻。带着疑问,调查组走访案发酒店工作的员工、长期住宿的客人、周边的住户、当地派出所,还走访刘某老家的邻居、刘某在市里做保姆时的雇主、市内出租房的房东、邻居、李某出租车公司的同事,试图还原事情的真相。

在调查中,调查组听说事发当晚,有两名估计是在百龙天梯公司工作的年轻人吃完夜宵,从旁经过,喝止了李某,刘某这才捡回了一条性命,而这一情况似乎警方并未掌握。调查组四处打听,连夜找到中南金叶派驻百龙天梯工作的一名年轻人,第二天又进景区在百龙天梯下站找到另外一名现场目击证人,从二人的口中还原刘某获救经过。从调查到的大量情况看,调查组认定李某有杀人夺命的故意。

在掌握了证据、还原了事实后,调查组又痛心,又气愤。带着证人证言,调查组来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系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早已以故意伤害罪被逮捕,而调查组所查访到的两名重要的现场目击证人也因此被警方忽略,此案似已办结。

李某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在与刑侦大队交换意见后,调查组又匆匆来到区检察院,将建议提交给检察院领导,区检察院经研究做出了退侦的决定。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裁决,切实维护受害人权益,法援律师万薇将情况上报到省妇联,几经努力,以案件管辖权为由,将此案转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市、区妇联也积极发声,与公安、检察院积极对接、协调。

2018年7月19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某受害案,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14万余元。李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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