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发出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江永县妇联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31 17:08:49

10月31日上午,江永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发出了江永县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标志着江永县妇联探索建立的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家住夏层铺镇雄川村的谢某(肢体四级残疾)2015年带着11岁的儿子与潇浦镇回岗村的周某于2015年再婚,婚后周某多次无故殴打谢某致其住院。2017年初,谢某不堪忍受,带着儿子搬回夏层铺自己家居住。2017年6月,周某还跑到夏层铺谢某家殴打谢某及其儿子。10月中旬,因谢某起诉离婚,周某便时常打电话威胁谢某,导致谢某内心十分恐惧。为防止再次受到伤害,雄川村妇联主席来电反映谢某的情况。县妇联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启动妇女维权联动机制。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对谢某及儿子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协助谢某备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材料。经过县妇联、法院及公安上门调查取证后,江永县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中明确指出:禁止被申请人周某对申请人谢某及其家属实施家庭暴力。如被申请人周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裁定书第一时间送达到被申请人周某手中,严厉告知其必须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确定的法律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将裁定书送达谢某、周某所在的村委和派出所,以便对周某的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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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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