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积极行动,保护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18-10-30 09:05:31
10月16日,安乡县三岔河镇12岁女童小花(化名)的家人到派出所报案,小花被邻居50多岁的XX强奸。小花是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务工,跟奶奶一起生活。经安乡县人民法院初步阅卷审理,告知被害人家属量刑的幅度、精神赔偿的数额及履行方式。被害人家属不服,来安乡县妇联寻求援助。
向被害人家属了解具体情况后,安乡县妇联积极介入案件审理,与安乡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共同协商,争取最大限度的维护小花的权益。在妇联的积极倡导与主动争取下,最终形成合议,被告人XX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赔偿3万元并立即执行。
这是安乡县妇联履职尽责,依法维护儿童权益的一个典型案例。由于长期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注以及心理上的教育和引导,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近年来女童受性侵案件逐渐高发。对于这些问题,安乡县妇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妇联自身的优势,在各类儿童维权案例中积极主动作为,为儿童及其家属争取权益最大化。与此同时,关心关爱儿童的健康成长,联合好好成长助学基金定期为孩子们讲解性教育课程,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安乡县妇联将致力于推动各部门共同参与儿童维权及性安全教育工作,力争让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教育和保护,形成共同维护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