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助母女遭遇家暴,雨花区妇联主动出手,让她们勇敢说“不”!
   来源:雨花区   发布时间:2018-10-10 10:09:05

一名13岁的女孩小慧(化名)和无助的母亲正在遭遇这样的噩梦般生活……

雨花区妇联第一时间深入调查并通过各种渠道为张女士母女提供帮助耐心地引导她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的仓库院内,母女二人挤在一间狭小的平房内,此房门没有了门闩,轻轻一推便可进去。母女二人多次遭遇赵先生的殴打与恐吓。“有时候一句话没说好,或者他喝了酒就打人。”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的打骂,夫妻二人已分居多年。张女士称,赵先生经常深夜来闹,门闩是其中一次被撬开的。除了肢体暴力外,赵先生还经常对妻子和小慧进行骚扰。小慧说父亲多次殴打自己和母亲,“对于家暴的记忆从懂事起就有。”父亲赵先生还经常对母亲和自己进行各种形式的精神压迫,她们很想摆脱这种生活。“提了离婚,但是他不同意。”张女士无奈地说。对于家暴行为,赵先生并未否认,说起离婚,他要求“给我10万块钱,另外女儿要跟着我”。对于一贫如洗的张女士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区妇联多次与赵先生联系,希望赵先生到妇联来说明情况,认识到家庭暴力的错误,如果生活中确实存在冲突,妇联可以提供相关的帮助缓和一下,不要再次对张女士和女儿施暴。但赵先生坚决不肯沟通,并且恶习不改,依然对张女士和小慧施暴。张女士常年遭受家庭暴力,身心遭受巨创,不愿意和赵先生继续生活,希望能够与赵先生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

区妇联帮助当事人依法向长沙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指派万薇、杨小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在派出所调取多次报警记录,民警在核实相关证据后依据《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规定认定赵先生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签发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为保护张女士和小慧的人身安全,区妇联又作为申请人代母女二人分别在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终,法院确认赵先生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并存在过错,判决张女士和赵先生离婚。赵先生在小慧年满18周岁前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且支付张女士6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结束后,区妇联一直都对张女士及小慧的生活特别关心和关注,进行了一定的经济救助,同时,对张女士和小慧进行心理疏导。开始了新生活的张女士和小慧,非常感谢区妇联的帮助和关心。

再次回忆起从前噩梦般的生活,张女士仍旧心有余悸。她现在搬到的新住所比较安全,防护措施也比较好,没有再被施暴人赵先生骚扰,目前收入也有所增加,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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