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妇联: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04 10:57:04

“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益阳市妇联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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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上午,九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市妇联召集全体干职工,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修改部分进行了重点学习和解读。在学习谈体会时,市妇联干部熊为说,将进一步把《条例》学深学透,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印在脑中、融化在血液中,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为契机,市妇联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工作做实在日常、问题化解在平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打造妇联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丽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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