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湖南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女法医张娟
19年,到达各种案件现场1600余次,出具法医鉴定书2000余份,直接、间接帮助侦破刑事案件300余起。她为百姓主持正义,是百姓心中的“巾帼神探”,她是湖南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长张娟。
潜心钻研科学路上攀高峰
法医,在常人眼里,几乎是血腥、恐怖、死尸、腐臭的代名词,是男人的“专利”。当别人带着惊讶与不解,一再探寻张娟为何要选择这样一个职业时,她微笑着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法医才可能破译死亡的密码。这个职业充满神秘色彩,富有使命感,具有挑战性。”
法医不仅要能吃苦,更要用心、用智、用精湛的法医科学技术去辨识犯罪嫌疑人为逃避罪责而所设的一个个迷局。
2002年8月5日,沅陵县官庄镇村民徐某及其妻女一家三口与同村另外4人于傍晚7时共进晚餐,餐后一家三口相继去洗澡、更衣、就寝。徐某于8月6日凌晨1时许出现乏力、胸闷、心悸的症状并逐渐加重,于8时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妻女也相继出现同样症状送医院抢救,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张娟到达现场后对徐某的尸体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判断是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可检验过程中,张娟始终没有闻到农药的气味。经过向被害人详细询问后,获知死者妻子李某早上换了一套衣服,张娟就贴近李某的衣服闻了一下,确实有一股很刺鼻的农药味,而长期使用农药的村民对农药气味已不敏感。
张娟与同事立即对受害人家中的衣服进行药理检验,确实有农药成分。张娟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将农药投放在衣物上,导致受害人逐步慢性中毒死亡的。侦查员据此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破案后证实,犯罪嫌疑人与李某有奸情,后李某拒绝来往,为了报复李某一家,遂于2002年8月2日、3日晚两次向李某一家三口晒在外面的衣服上投放甲胺磷农药。8月5日晚一家三口洗澡后穿上有农药的衣裤相继发生中毒。
19年来,张娟一次又一次还原了案件真相。从初出茅庐的学徒成长为行家里手,她在工作中注重积累经验,特别是收集典型、特殊案例。她撰写的《从有机磷农药投放在短裤上致人死亡一案引发的几点深思》《头部钝器伤后自缢死亡鉴定初探》等论文先后在湖南省公安厅主办的《湖南省法医学论文选》等刊物上发表,得到了同行们的好评。
科学鉴定准确锁定凶犯
公安侦查中的法医鉴定是一项要求高度准确的科学工作,要求法医能从现场细微之处发现线索,为侦查破案提供准确的证据。
2006年,沅陵县清浪乡符某被杀后掩埋在河边。当时张娟因全身过敏正在医院输液,接到出勘指令后,她马上拔掉针头,忍受着奇痒迅速同队员们经历4小时的跋涉到达案发地。
此时,尸体已呈尸蜡化,头部、胸部及右上肢严重毁损,她将死者沾满人体腐败组织的衣物、颅骨碎片及股骨洗净后,将颅骨碎片拼凑,并用胶带固定,使颅骨能尽量完整,以便分析致伤工具及打击力度。根据尸检,张娟认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力度很大,而作案后只将尸体简单掩埋,手段拙劣,认为嫌疑人精神可能有问题。侦查员根据她的推断很快就将此案侦破,证实了死者系被其患有精神病的哥哥打死后,将尸体掩埋在河边。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多次获上级嘉奖:2007年被评为湖南省刑事技术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怀化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2010年4月被授予第六届“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11年6月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侠骨柔情爱民情如父母
法医工作绝非仅仅是为侦破案件服务,更多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主持公道、主张正义提供可靠依据。
张娟在冰冷、机械的法医工作中,常常流露出女性温情的一面。2006年,她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受害人,一个只有7岁大的小姑娘被人奸污了。小姑娘因受到惊吓不能准确表述情况,她强忍心中愤怒,尽可能地表现出母亲般的温柔,陪小姑娘聊天,给小姑娘买来玩具,在她母爱般的呵护下,小姑娘一点一滴地将情况说了出来,她立即将情况通知办案部门。最终案件在她的“督办”下,仅用3天时间就破获了。
“19年的法医生涯磨炼了我,使我变得坚强、乐观而自信。有一句名言概括了法医事业的真谛:为死者言,为生者权。”张娟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