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已开“罚单”!湘乡对家暴说不!
      发布时间:2018-03-13 10:59:11

2月27日,湘乡市育塅乡村民曾某某因遭遇丈夫家暴拨打110报警,育塅派出所出警查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于3月2日向家暴实施者王某某开出了一张《反家庭暴力告诫书》,依法调解了这起家庭暴力纠纷,有效维护了受家庭暴力侵害者的权利。

2月24日7时许,育塅乡村民王某某责怪其妻曾某某起床太晚,与曾某某发生争吵,先后采取拳打脚踢及用瓷碗砸的方式将曾某某打伤,经诊断,曾某某所受损伤为软组织挫伤。曾某某向村委会、妇联求助,在妇联的帮助下,于2月27日向育塅派出所报案。

经了解,王某某曾多次因家庭琐事对曾某某施加家庭暴力,查证属实后,育塅派出所民警连同该镇妇联,向王某某下达《家庭暴力告诫书》,并对王某某进行当场告诫及教育:立即停止家暴的违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收到家庭暴力告诫书后,王某某虚心接受教育并当即表示将停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告诫书》的下达,有效地维护了受家庭暴力侵害者曾某某的权利,并获得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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