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开展“好媳妇”“好儿女”评选
作者:宁远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7-10-18 11:15:47
“我的儿媳待我可好了,天气一转凉就硬拉着我去买了一件羊毛呢大衣。”连日来,家住宁远县泠南社区的李大娘逢人便夸赞自己的儿媳,在得知我县开展“好媳妇”“好儿女”评选后,她二话不说便来到居委会对自己的儿媳进行推荐。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倡树文明新风。日前,宁远县妇联联合县文明办、县老干局、县老科协在全县范围内寻找“好媳妇”“好儿女”,评选表彰婆媳关系融洽,待公婆似亲生父母,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尤其是在照顾赡养老人方面事迹突出,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好媳妇”,以及尊重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注重感情交流和精神慰籍,家庭和睦幸福,代际关系和谐,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受到邻里、社会的称赞和好评的“好儿女”。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各乡镇(街道)妇联和县直系统妇工委进行推荐上报,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10名“好媳妇”“好儿女”。
今年以来,我县立足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创新廉政文化教育形式,深入开展优良家风评选活动,力求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家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推动优良家风净化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