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未婚男女同居生子后情感破裂 双方为争夺小孩抚养权闹公堂
      发布时间:2017-10-09 10:45:08

曾经为爱许下的山盟海誓却熬不过日常生活琐事的洗礼,曾经为爱痴狂的青年男女却因谁也不爱将就谁闹分手,并拳脚相向。无奈之下,同居女友一直诉状将男友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与男友共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权归自己所有,由男方支付应承担的抚养费。近日,湖南嘉禾县法院对这起一起同居关系抚养权纠纷案件依法作出了判决,法院鉴于双方同居后所生的小孩后一直随女方生活,由女方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等因素,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诉求。

2013年12月,90后的章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同城男孩雷某相识,在接触一段时间后,章某被雷某的甜言蜜语和贴心的关爱的所感动,后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而章某的父母则认为雷某并不是章某合意的男友人选,而坚决反对章某与雷某交往。但章某不顾父母反对于2014年初与雷某开始了同居生活。由于双方了解不够,性格不合,并在同居期间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章某原本以为爱情的结晶的降临会改善双方之间的关系,但女儿的出生不仅没有缓和双方的关系,反而是女儿的出生给双方带了较大的经济压力。由于雷某收入较低,无奈之下,章某在小孩出生两个月后就开始到商场打工。而在此期间,双方又经常爆发冲突,甚至大打出手,搞得鸡犬不宁,雷某也开始对章某和自己的孩子爱理不理,最后自己也搬离了与章某的同居住所。无奈之下,章某一边打工一边请人照顾小孩,日子过得异常艰难。今年年初,雷某和雷某的父母突然向章某提出雷某与章某所生小孩的抚养权归雷某,并要求章某限时把小孩抱回给雷某及其雷某的父母进行抚养,而章某则坚决不同意。为此,双方上演了一场“抢子”大战。由于于小孩抚养一事一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章某也怕小孩被雷某及其家人强行带走,迫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法庭上,雷某和雷某的父母则强烈表达了要夺回小孩的愿望。

法院审理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雷某和章某作为非婚生女章小某的亲生父母,双方均有抚养非婚生女章小某的义务,为了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根据章小某出生后一直随生母章某生活的实际情况,由其生母章某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小孩成长,故确定章小某由章某直接抚养,而被告雷某则应担章小某的部分抚养费。关于被告雷某负担小孩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参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酌情确定由被告雷某每年负担小孩抚养费10000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判决生效后,为促使服判息诉和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又多次深入雷某家中进行判后回访工作,最终促使了雷某服判息诉。章某也法院表示会尊重雷某及其父母对小孩的探望权,让小孩能感受到来自父亲和爷爷奶奶的关心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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