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共擎和谐蓝天——衡阳市人大、衡阳市妇联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7-09-17 20:4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近一年半时间,为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贯彻执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9月15日,衡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曾静、衡阳市妇联副主席聂玉萍、衡阳市妇联副主席龙华等带队前往衡阳县开展调研,衡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健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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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采取走访视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调研人员先后走访了衡阳县西渡镇中心派出所、县婚调委、西渡镇壕塘社区,查看了家庭暴力案件接处警台账、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案卷、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卷,听取了家暴受理调处情况、工作运转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随后,在衡阳县人大召开了“《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县妇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会上,各相关单位就本单位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情况做了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衡阳市妇联副主席聂玉萍肯定了衡阳县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年半以来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要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和深度,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让更多的人知晓《反家庭暴力法》并参与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中来,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反家暴氛围。衡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曾静提出要完善《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五大机制:司法机关要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机制、公安部门要建立家庭暴力惩处机制、法院要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民政要完善家庭暴力庇护机制、财政要建立反家暴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更好地统筹规划和推进《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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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衡阳市妇联始终坚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开展妇女维权工作的切入点,《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后,衡阳市人大、衡阳市妇联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主导、妇联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反家暴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的平安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年来,全市共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大型普法宣传20次,“反对家庭暴力促进性别平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65场,惠及群众4000余人,社区普法宣传栏102期,发放宣传单120000份,宣传手册8000份,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形式,有效提高了妇女远离家庭暴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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