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妇女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建立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9月14日上午,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人大牵头,街道纪工委、妇联、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创文办和甘子冲社区联合举办了《反家庭暴力法》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培训班,长青街道相关站所干部,社区妇联主席、综治专干、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人员和甘子冲部分居民59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长青街道副科级干部、大综治办主任周银主持。
培训会上,首先由娄星区长青司法所所长刘新桂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案例,就《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背景及意义,认清家暴的真面目,家暴谁来管、怎么管,如何防范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实施者应负哪些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精彩阐释,着重强调了基层组织和干部的职责,同时总结传授了她多年来应对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婚姻家庭纠纷的理念、方法和技巧,并要求基层工作者要主动干预,做反对家庭暴力的维护者、婚姻家庭的平安幸福使者;倡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从我做起,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实践者。
随后,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彭玲为参培人员讲授了《民间借贷常见法律问题解析》,她以社区居民关心的话题为切入点,针对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利息和逾期利率、借款担保、借款用途、夫妻一方借款的认定与处理、民间借贷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同时,她就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分析透彻,有力指导了大家今后对调处和涉及自身利益相关的民间借贷行为更加规范合理合法,进一步增强了维权意识。
会后,参加培训的基层干部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注重实效,既是一次业务充电,又是一次工作助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