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开展“十佳平安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作者:绥宁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7-09-13 17:29:05
为深入推进绥宁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实现“人人知晓,户户争创”的目标,由我县综治办、县妇联牵头组织的“十佳平安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活动时间为9月5日至11月15日,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荐、确定、表彰奖励四个阶段。评选对象为户口在绥宁并实际居住、积极参与并模范带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家庭户。候选家庭采取单位推荐、社会推荐两种方式产生。推荐名额为乡镇各2户、机关单位各1户,乡镇采取层层推选方式。评选条件包括:遵纪守法,法律意识较强;文明规范,道德行为良好;尊老爱幼,家庭关系融洽;忠诚相待,夫妻关系和谐;友善待人,邻里团结和睦;讲究卫生,自觉保护环境;确保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强;爱心助困,热心公益事业。县“十佳平安家庭”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将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10户“十佳平安家庭”和入围的20户候选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