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多元化解机制
作者:龙山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7-09-01 09:40:24
为了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龙山的和谐稳定,龙山县妇联、龙山县综治办、龙山县法院、龙山县公安局、龙山县民政局、龙山县司法局、龙山县财政局等七部门专题商讨制定了全县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队伍。成立了由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的调解领导小组和调委会;各乡镇(街道)成立婚调室;各公安派出所成立反家暴报警站;司法局组建婚姻家庭纠纷律师团。
二是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制度。各乡镇(街道)妇联、民政办、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纠纷排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尤其重点排查农村留守妇女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将排查结果上报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
三是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形成了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总结会,分析全县的婚姻家庭纠纷形势;形成了接待咨询制度,建立专门的台账,利用12338热线和婚调委专线,通过对来电、来信、来访的群众耐心宣传和心理疏导;形成了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县直都安排了专门的婚姻调解联络员;形成了法制宣传制度,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宪法日、禁毒日,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形成了档案管理制度,调解结束后十日内所有资料立卷归档。
四是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程序。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及时受理或主动介入婚姻家庭纠纷,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与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