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衡南县人大内司委一行对衡南县《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县妇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公安、法院、民政、妇联就《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本部门在开展反家暴工作中履行法定职责、存在问题、工作重点以及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以来,我县公安机关积极组织民警加强学习,对家暴类警情及时出警、及时制止,规范一线干警执法行为,根据家庭暴力情节后果程度,依照法律给予批评教育、出具告诫书、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系统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办理涉家庭暴力案件,依法调取家庭暴力证据,着力解决家庭暴力受害者举证难问题。县民政局指导各区救助管理机构,积极配合妇联、公安等部门,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临时救助庇护工作,指导基层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工作,重点保护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妇联在全县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对全县的妇联系统干部进行《反家庭暴力法》的培训工作。
会上县妇联主席费明巧主席表示:妇联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工作。与会同志还围绕《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中的告诫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庇护救助服务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如下共识: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破除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断提高公众对家暴社会危害性、干预处置家暴手段途径、家暴救济措施、施暴法律后果的认识。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一些重点制度和反家暴实际需求,尽快出台配套措施,明确规范性执法要求和操作流程。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建立起政府主导、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程序规范、衔接良好、运作顺畅的反家暴联动机制,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