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丽霞:爱岗敬业写春秋 一片丹心铸法魂
作者:龙山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7-08-10 10:59:53

1992年田丽霞从湖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龙山县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办公室副主任,刑庭副庭长,庭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现任龙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虽然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但田丽霞却丝毫没有改变对事业的坚守,她把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她所挚爱的审判事业,把满腔赤诚洒向了这片深情的沃土。

刚参加工作时,她担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勤劳质朴的个性加上对工作的热爱,上班仅三个月,她就出庭记录刑事案件48件。四个月后,她以字迹清楚、文字俊秀、记录准确在全州法院书记员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在系统内引起轰动。

“共产党万岁!”被告人在审判台上高呼的情景不是电视剧情节。

2005年6月,龙山法院指派田丽霞审理向某、聂某滥伐林木的再审申诉案。案件一审和再审时都对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接案后的田丽霞感到压力很大:再审宣告被告人无罪,不仅院里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还有可能得罪原审法官,该如何抉择?田丽霞反复查阅了所有的案卷,认真核实了被告人提供的新证据,就被告滥伐林木数量的鉴定这个关键证据求证了林业专家,并如实向审判委员会进行了汇报,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证据不足,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案子宣判后,聂某颤抖着双手接过宣告其无罪的判决书,在审判庭高呼共产党万岁,在场之人莫不动容。

“心如规矩,志如尺衡,平静如水,正直如绳”。田丽霞一直告诫自己,无论面临怎样的情况,都必须坚守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从事审判业务十余年,田丽霞始终坚守“公平公正”的准则,她主审的900余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件件堪称“铁案”。在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她柔肩担道义,一身正气,庄严地捍卫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尊严。

2009年田丽霞担任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3年担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先后分管立案信访、刑事审判工作。她提倡源头治理、末端处理的工作方法,出色地化解了部分信访积案,在其分管期间没有一起新的信访案件产生。担任副院长期间,田丽霞始终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结合龙山法院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龙山法院的新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十六年法官生涯,二十余次嘉奖、五次三等功、四次二等功、一次一等功,成绩的背后是一个普通基层法官在自己岗位上的敬业奉献。“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湖南省优秀法官”、“湖南省十大杰出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烫金的荣誉见证着一个人民法官的崇高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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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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