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人社局妇委会多措并举 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宁乡妇联   发布时间:2017-07-26 16:34:27

“求求你们,我什么都不懂,你们一定要帮我。”7月21日,宁乡县人社局妇委会和宁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一起立案申请,女职工胡某声称其在一美容院工作,约定工资2000元/月,现工作了12天,老板只发了600元,要求仲裁院为其追回拖欠的200元工资。在了解到胡某为听障人士,伤残四级,书写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且双方劳动争议不大时,人社局妇委会和仲裁员立即启动简易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后,开启案前调解程序,经过2次沟通协调,胡某于当天领到了工资。

当前,涉及女职工权益类的案件占有相当比重,尤其是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宁乡县人社局妇委会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设立法律援助站,为女职工维权提供免费服务。针对部分劳动者法律知识薄弱,权益易受侵害,对劳动仲裁法律知识匮乏这一问题,联合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常驻律师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2017年上半年,共计为女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百余人次,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82件。二是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针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宁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绿色通道,坚持快速立案、快速排期、在法定时限内快速结案。三是加强调解,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力争简化劳动仲裁程序,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开展案前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矛盾激化,妥善解决矛盾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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