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妇联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审理未婚生子案件
作者:东安县
发布时间:2017-07-21 09:53:28
近日,东安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未婚生子案件。东安县妇联副主席付燕积极发挥了妇联人民陪审员作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中阐述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等意见。最后,法院认为非婚生小孩年幼,现随原告父母生活,维持小孩现有的生活环境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故原告要求非婚生小孩由其抚养成年予以支持,并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要求被告人支付小孩抚养费69855.96元。
截止目前为止,东安县妇联两名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6宗,协助法院调解离婚案件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