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为弱女子撑腰
作者:桑植县妇联谷晓君      发布时间:2017-07-12 17:12:00

鲁某某,女,45岁,白族,务农,住桑植县澧源镇蔡家峪村张家湾组;张某某,男,51岁,土家族,务农,住桑植县澧源镇蔡家峪村张家湾组。

鲁某某与张某某于1995年再婚后,生有一个女儿,今年11岁。鲁某某反映,婚后没几年丈夫就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十多年来她一直忍气吞声,不敢反抗。

5月下旬,鲁某某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后来到县妇联上访维权,县妇联婚姻调解专干接访。此次接访,由于男方外出,没有条件当面调解。县妇联安抚了遭受家暴的鲁某某,详细了解并掌握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具体细节和整体情况,对她详细宣传了《反家庭暴力法》有关条文,告诉她如果再遭受家庭暴力时的应对措施,包括如何报警,如何防范及如何向旁人求助。并与当地乡政府取得联系,由各级部门将此上访案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监控,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或恶化。

7月12日,桑植县妇联对鲁某某家庭暴力情况回访得知,鲁某某按照妇联的指引,到澧源镇派出所进行了投诉,然后通过丈夫的朋友转告丈夫,因为他的家庭暴力,鲁某某已到了妇联、派出所等机关进行维权,她的丈夫受到了震慑,对她的态度缓和了,行为也收敛了,到目前为止,一直没再发生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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