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为家暴受害者维权
作者:柳佳珍   来源:汝城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7-07-10 16:22:38

2017年6月,有一位家暴受害者章女士走进了汝城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婚调委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她的遭遇……

章某今年47岁,丈夫黄某比她大两岁,两人育有一个儿子和一对双胞胎女儿,大儿子10岁,两个女儿8岁,均在读小学,丈夫常年在外跑生意,章某在家带孩子,家庭虽不算富裕,但好在日子过得平稳,也算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

然而一切美好在去年10月突然破灭,一次偶然的机会,章某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另外一个“家”,并且于去年5月生了一个小孩。章某愤怒地找到丈夫和第三者理论,反而引来一顿毒打。想到之前丈夫对自己的好,又怕事情闹大了被街坊邻居笑话,再加上孩子还小,章某便忍了,忍气吞声劝丈夫回头。在双方父母的劝解下,黄某的态度也缓和了下来。然而,后来却屡次出轨,因此事章某与他多次吵架,最终都以黄某对妻子拳脚相加收场。一直以来章某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隐忍不说,直到忍无可忍才走进汝城县婚调委寻求帮助。

县婚调委工作人员对章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告知她,家暴一旦发生,只要受害人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相关权益是可以得到保护的,情况紧急时拨打110报警求助,要求拍照、制作询问笔录等,受害人要学会及时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收集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这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条件。因为黄某的暴力行为,对章某一方造成极大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压力,章某除向法院起诉离婚外,还可向法院请求发布保护令,制止黄某的行为,尽可能脱离暴力环境,避免再次遭受家庭暴力。

在县婚调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章某向汝城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被家暴的证据,并起诉要求离婚。庭审结束,法院认定,根据章某提供的证据,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判处黄某与章某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财产。

离婚之后的章某表示终于解脱了,打算去找份工作,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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