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住在万福家园的苏某来到新田县妇联,反映丈夫蒋某十分凶恶,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原来苏女士与丈夫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而争吵,特别是有了孩子后,更是为了抚养和教育孩子问题而经常吵闹。蒋某最近一年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家庭开支全有苏某一人承担,这次由于苏某工作忙,没去接孩子放学,蒋某竟然一气之下跑到苏某工作的地方去殴打她,导致苏某身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县妇联副主席谢华、工作人员成菲了解情况后,询问苏女士身体状况如何,然后陪同苏女士一起去医院做检查。劝说她生活中会遇到许多琐事,遇事两人最好耐心协商,不要轻易动气。但是遇到丈夫严重的家庭暴力时,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及日后维权具有相应的证据,一定要记得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会制作相应的笔录,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证据,如果不想和对方继续生活,可起诉离婚,如果经过报警取得相应证据,法院可以存在家庭暴力为由判决离婚。如对方对我们的伤害构成轻伤,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走访了苏某现所居住地的社区,了解了周围邻居,并获取了大量证据材料和证人证言,为此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对整个案情调查了解分析后,县妇联副主席谢华、秀峰社区调解员宋春娟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社区进行调解。调解中,通过组织双方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他们明白各自在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家庭暴力不仅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将会遭到法律的制裁的。县妇联副主席谢华并针对蒋某矢口否认多年来对其妻实施家庭暴力,对其展示了苏某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受伤的照片、邻居及村委会的证人证言等。在法理面前,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就这样,一起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顺利解决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和睦,必然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调解员和风细雨式的拉家常、闲聊天,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使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促成和解,确保了辖区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