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妇联向荣获省级“雷锋式巾帼志愿者”和“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的个人及单位授牌
发布时间:2017-06-07 17:14:44
近年来,在安乡县妇联的积极组织和带动下,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在我县如火如荼的而开展,经县妇联的大力寻找和推荐,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刘凤霞获得湖南省雷锋式巾帼志愿者荣誉称号,安乡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常德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6月7日下午,安乡县妇联主席陈宏一行位获得荣誉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授牌。
与司法局的巾帼们合影
县妇联主席陈宏为特殊学校教师刘凤霞颁发证书
陈宏一行首先为省级“雷锋式巾帼志愿者”获得者——特校优秀教师刘凤霞授予了奖牌及证书,刘凤霞从事特殊教育20余载,先后荣获县“三八”红旗手、县优秀教师、县德育先进工作者、县工会先进个人、县优秀班主任、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多次荣获县级嘉奖。作为老师,她用慈母的情怀浸润每个特殊孩子的心灵;作为手牵手义工协会的秘书长,用博大的胸怀点亮爱心公益的引领航灯,为安乡公益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随后,陈宏一行来到县司法局,为法律援助中心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奖牌,陈宏对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表示高度肯定: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巾帼不让须眉,是一个政治觉悟强、文化素质高、工作扎实有效的团队,希望她们在荣誉面前继续努力,承担起社会责任,履行好工作责任,落实好家庭责任,使“巾帼文明岗“成为增强单位工作实效,树立文明新风的有效载体,展现女性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