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查处首起虐待老人案件
作者:衡山县妇联 旷曲薇      发布时间:2017-02-28 11:04:58

2月21日凌晨4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衡山县城关派出所值班室响起,“陈冬林又在家里打他母亲,你们快来啊!”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出警现场,发现受害老人成玉英已经满是伤痕,她的儿子陈冬林正满嘴酒气的在旁边叫喊。经了解,成玉英老人平常家里一直与儿子陈冬林居住,因陈冬林一喝醉酒就辱骂、殴打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成玉英就向衡山县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3日裁定了我县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在保护令的有效期限内,陈冬林有所收敛,没有对成玉英老人进行殴打。但是有效期一过,陈冬林又野性大发,2月20日晚上23时,陈冬林在外喝完酒回家,跟已经在床上睡觉的母亲成玉英索要钱财,遭成玉英拒绝后,先用手机砸成玉英头部,后用被子将成玉英头部闷住,一直殴打成玉英至21日凌晨4时。在长时间的施暴后,趁着陈冬林上厕所的空隙,成玉英老人偷溜到邻居家,在邻居的帮助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古语云:“羊羔尚有跪乳之德,乌鸦亦存反哺之义。”连动物都知道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人岂能不如动物?陈冬林的施暴行为让所有人非常愤怒。经过全面调查取证后,公安部门依法对陈冬林虐待家庭成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为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帮助受暴妇女走出困境,推进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建设,妇联牵头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妇女儿童维权法律顾问团,希望通过反家暴知识宣传咨询和维权手段,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增加市民反家暴意识,同时也呼吁社会在关注弱势女性的同时,增加对受家暴家庭儿童的关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通知公告

潇湘女性网 www.hnwomen.or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1300898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协办单位:凤网传媒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 邮编:410011

妇女维权电话:1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