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作者:李珊珊 颜自明 贺良华
发布时间:2016-12-05 17:24:36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组织司法所、妇联和信访等部门,联合宇能律师事务所、淡远律师事务所,在耕塘、洞新、长青和丹阳四个社区同时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
在四个社区的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放置了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展板,并向群众发放了《宪法》、法律宣传册、法律书籍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识一览、防艾倡议书,着重宣传了宪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妇女与儿童权益、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另外,由优秀律师组成的普法志愿者们,在现场为群众提供民事纠纷、土地确权、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咨询。虽然天气寒冷,可市民们学法热情不减,他们纷纷来到活动现场拿取法律宣传刊物,咨询相关法律知识,并表示在这样的日子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学习法律法规,非常有意义。
当天,长青街道办事处共展出法律宣传展板20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