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运用电话、网络远程视频调解离婚案件
作者:左金辉
发布时间:2016-10-24 10:48:30
近日,桃江法院松木塘法庭成功运用电话、网络远程视频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提高了办案效率,把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落到了实处。
原告梁某是广西人,丈夫王某是桃江人,双方在外务工时相识相恋,结婚七年,婚后生育一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原告便以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感情已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桃江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告王某邮寄送达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同时从原告梁某处得知,原、被告为离婚事宜已电话联系,就婚姻、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的问题均有协商,只是王某远在云南打工,不能也不想赶回桃江参加诉讼。考虑到既要免除当事人千里辗转之苦,又要查明该案的基本事实,承办法官便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运用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双方均表示同意。
承办法官在通过电话和网络视频确认被告的身份后,根据双方的陈述、递交的证据和表达的真实意思,作出调解笔录和协议,并按照被告提供的地址邮寄送达了法律文书,该案仅用了一个小时就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