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开展2016年出生缺陷救助工作
作者:芦淞区
来源:芦淞区
发布时间:2016-09-12 13:53:17
8月1日至12月31日,芦淞区继续实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工作。近年来,开展出生缺陷救助工作,帮助患儿早诊断、早治疗,对于减少致愚、致残、致死结果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过多方努力,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救助对象为:患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芦淞区户籍的2-14周岁(含14周岁)临床诊断为遗传代谢病的患儿;患儿家庭经济困难,且诊疗费用的自费部分大于3000元。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报销比例达到90%的病种除外。
芦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救助标准和救助流程,开展救助及对象回访。了解救助款项到位情况、患儿治疗情况、项目反馈意见等,并将回访信息录入出生缺陷患儿救助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