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常委会专题研究妇女工作
作者:向薇      发布时间:2016-08-19 15:52:36

8月18日,湘西州委常委、吉首市委书记刘珍瑜主持召开吉首市2016年第十五次市委常委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16号)、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湘组文〔2016〕9号)的文件精神,专题听取了市妇联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妇联作为党领导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妇联在“党政所及、群众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结合点上积极作为和有效作为,在创业创新、和谐创建、权益维护、关爱服务、强基固本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在“三个兴市”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认为,市妇联工作思路清、办法形式新、队伍激情足、工作效果实、亮点特色多、社会反响好。

会议强调,新形势下妇联工作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联服务党建的原则,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建设,不仅要当好桥梁纽带,更要做好党委、政府服务群众的手臂延伸,帮助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吸引力,引领广大妇女听党的话、坚定不移地跟党走。

会议议定:一是原则同意由市委组织部和妇联联合行文,将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贯彻。二是同意将基层妇联干部(村妇委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培训纳入党校主体班,由市财政解决相关经费。三是同意村妇委会主任报酬按要求执行,但不能与计生专干重复领取。四是同意将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由政府统一规划、征地建设,力争在于2020年建成使用。过渡期间同意由市妇联租赁场地,建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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