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经开区实施医疗救助新政策 破解群众大病保障难题
作者:湘西州妇儿工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14 17:10:46

近日,湘西州妇儿工委办从湘西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破解辖区群众大病保障难题,该区出台《医疗救助帮扶实施办法(试行)》,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加快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救助帮扶范围面向区内失地农民,区属国有公司干部职工,管委会机关、吉凤街道干部职工,按规定缴纳社保、医保且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并工作一年以上的区内企业职工。对失地农民参合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国家标准全额资助;大病医疗救助方面,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起付线)的,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两参人员、重残人员(二级以上)、抗美援朝复员军人、90岁以上老人自付5000元(起付线)的大病患者,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30%,5—10万元部分补偿40%,10万元以上补偿50%,个人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需长期院外治疗且家庭困难的重残重病人员,救助帮扶不超过1万元/年,对仅一次性救助的,最高不超过2万元。并成立了开发区医疗救助帮扶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规定了救助程序,明确了救助帮扶资金来源,设立了财政专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和监督,确保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据了解,该区医疗救助新政策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目前已经在辖区范围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辖区干部群众、企业职工广泛知晓,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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