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出台学校食品安全“十项禁令”
作者:湘西州妇儿工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24 11:05:10
近日,湘西州食安委、州教体局和州食药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在提出全面加强全州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特别制定了《全州中小学食堂、商店经营活动“十项禁令”》。
“十项禁令”明确要求全州各项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商店严禁无证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使用添加剂、严禁食用野生动植物、严禁开展食品实验、严禁违规采购食品、严禁食品用品混放、严禁使用不洁水源、严禁提供不卫生的饮用水等,并就落实禁令工作,逐项提出了简洁明了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
“十项禁令”的出台,涵盖了湘西州中小学校日常管理活动中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下一步,州教体局、州食药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相关工作培训,将“十项禁令”作为重点纳入到各级培训内容之中,使学校员工对禁令要求入脑入心。此外,还统一印制了“十项禁令”大图,张贴到全州所有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并在今后的日常监管中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