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布的“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国引起了一片关于生育二孩的讨论热潮,晚来的政策无疑触动了人们敏感的神经,二孩政策的实施,将对国家、对家庭、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医疗卫生部门将接受巨大的考验和挑战。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实施,关于高龄孕产妇怀“二孩”的话题也备受大众关注,最先进入二孩生育高峰的将是1970年-1980年出生的夫妇,这部分有愿望再生育的母亲都是35周岁以上的高龄产妇。如何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提高生育二孩的意愿,确保高龄孕产妇的身心健康,减少婴儿出生缺陷,是我们目前所面临的难题。
一、高龄孕产妇生育二孩所面临的影响
1、生育二孩的心理压力大。“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并不是意味着想生育的就能够生,能够生的就能生得好。受环境等多方因素影响,生育能力正呈普遍下降趋势。特别是35岁以上的妇女,生育能力明显下降,有数据显示,>35-39岁有30%不孕,40—44岁有64%不孕。但年龄又不等人,想赶上这趟生育末班车,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35~39岁时的生育能力至少要降低1/4。有研究表明,94%的35岁女性和77%的38岁女性要尝试3年才能怀孕。所以这部分人在积极备孕后没怀上很着急,很多人月月与月经较劲,不来着急,来了更急,日日等月经,月月怕绝经。紧张、焦虑、恐慌的心态只怕“身在其中,才解其味”。
2、高龄孕产妇的妊娠风险高。目前符合二孩育龄的妇女,愿望最强列的是35-45岁高龄妇女,当怀孕妇女年龄大于35岁时,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对于疾病的耐受性和自愈能力减弱,妊娠合并症及妊娠并发症预后较差。随着年龄的增加,一是容易出现因卵子质量下降、黄体功能不足、慢性疾病的积累等原因引发自然流产、胚胎停止发育等不良妊娠情况,因此孕产妇出现流产、早产的比例是适龄妇女的2-3倍,我院目前接诊的很多妇女,流产的原因都是因为高龄导致胚胎停止发育而不得不终止妊娠;二是高龄孕产妇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妊娠合并症及妊娠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将大大增加,导致孕妇难产的概率也会增加;三是随着年龄增长,自然分娩的难度增大,孕妇年龄越大,子宫收缩力也相对减弱,由此造成的宫缩乏力会使产程延长,增加剖宫产的几率,加上疤痕子宫的存在,剖宫产率将会有较大幅度升高。
3、先天性出生缺陷儿和遗传病儿的风险概率增加。妇女年龄大于35岁以后,最为人们所熟知的胎儿先天性异常为唐氏征,唐氏征是指第21对染色体上多出1条染色体,又称21三体综合征。由于卵子会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而老化,女性年龄越大,排出的卵子就越容易在细胞分裂中出现问题。有数据显示:25~35岁的妇女生出患唐氏综合征孩子的风险是0.15%,到了35岁以上是1~2%,而40岁以上是3~4%。可以看出,随着年龄变化,遗传问题的风险显著增加。
二、建议及对策
一是加强高龄孕产妇优生优育知识普及。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宣传国家新的生育政策,并且宣传高龄孕产妇如何做到优生优育;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孕产妇讲座,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孕产期营养、孕期保健、孕期生活指导、心理咨询辅导、污染防控等知识,增加优生优育和孕期保健知识知晓率。助产机构和妇幼保健部门要举办再生育健康专题讲座,开通优生优育咨询热线和孕妇学校,要开展专门的二孩门诊,为35岁以上的要求再生育的女性提供生殖评估,制定个性化的生育计划和服务计划,对不孕不育人群依法依规提供辅助生育技术服务,让每一个有生育意愿的妇女都能生得了,生得好。
二是加大高龄孕产妇健康检查力度。建议利用医保基金在近几年即将到来的高龄孕产妇生育高峰期提供免费的孕期检查,并适当提高剖腹产的报销比例。要免费对高龄孕产妇进行孕前、孕中、产前全方位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等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确保孕产妇生命安全。
三是要切实落实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在孕前做好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积极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孕期做好产前筛查,一旦发现有疑似先天愚型、畸形儿可能性,应及时进行产前诊断,确诊为出生缺陷婴儿的尽早落实流引产手术并做好高龄孕妇的解释工作,杜绝和减少出生缺陷婴儿。出生后及时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做到早诊断、早治疗、避免疾病致残。
四是改善高龄孕产妇的工作环境。各企事业单位主动应该关心本单位高龄孕产妇的身心健康,怀孕期、哺乳期的高龄妇女宜调整到相对轻松的岗位。高龄孕产妇妊娠期反应重、生产后身体恢复慢,建议制定政策适当延长高龄孕产妇的产假。
五要加强监管,通过法律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和个人。同时,及时完善生殖辅助技术规范,特别对可能出现的 “代孕”乱象及早在法律层面上做出界定,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
六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专案管理,实现关口前移,早期发现孕产妇高危因素,密切监测,及时转诊,追踪随访。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急救网络,畅通绿色通道,成立母婴安全技术小组,完善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救治水平,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