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爱”成为孩子的负担
作者:衡东法院少年法庭 刘金良      发布时间:2016-04-21 09:51:43

    2016年3月31日衡东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让案件中的小孩卸掉了“爱”的负担,恢复了平静的生活。

    案例回顾:肖某与吴某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10月22日调解离婚,婚生小孩肖文某随父亲吴某共同生活,但由于吴某上班没有时间照顾小孩,小孩便一直随母亲肖某生活。在此期间,吴某多次看望小孩和接小孩暂住,都因小孩抗拒而与肖某发生矛盾。且吴某接小孩时常未与孩子母亲沟通,也未与小孩交流,采取粗暴的方式强接,故使小孩对吴某产生了反感和恐惧的情绪。加上肖某与吴某婚姻存续期间,两人发生矛盾纠纷时,特别是吴某殴打肖某时被孩子目睹,以致小孩对父亲吴某怀恨在心,心理上无法接受吴某。

    本院受理此案后,吴某不解原因,多次向法庭解释他是爱小孩的,并经常买东西给孩子,弄不明白小孩为何反感自己。庭审中,小孩作为特别的旁听员准予发言,道出了不愿随吴某生活的真正原因,并恳请父亲答应其请求,给其一个平静的生活学习环境。

    庭审结束后,孩子紧紧拽着法官的手,哭着说“阿姨,让我跟妈妈生活”,“阿姨,我怕”。本案主审法官当即批评了肖某和吴某,指出因肖某与吴某自私的爱已经伤害了孩子,如果还继续这样的话,孩子的心理肯定会有阴影,势必影响孩子的成长。通过法庭调解,肖某和吴某达成协议,肖某放弃变更抚养关系,吴某同意孩子随肖某生活。

    本案观点:有条件的爱是一只潜伏的狼。父母对此毫无知觉,他们觉得他们无论何时何地都是爱他们的孩子的,但孩子的感受却往往不是这样。尽管该案件了结,但在孩子幼小的心灵已经留下了痛苦的记忆,埋下了阴影。在此,我们呼吁离婚的父母在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多为孩子考虑,千万别让对孩子的爱成为自己的负担,也千万别让爱成为孩子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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