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梅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殊荣
作者:新田县妇联 丽娟
发布时间:2016-03-28 16:30:30
3月28日,在新田县2016年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新田县委书记唐军将1万元奖金颁发给县司法局龙泉司法所长刘红梅,对她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刘红梅今年39岁,是中共党员,现任新田县司法局龙泉司法所所长。她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新田县冷水井、田家、龙泉司法所任司法所所长职务。她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十八年如一日奋斗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一线,凭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共调处各类纠纷1196起,其中防止“民转刑”126起、群体性事件216起,化解非正常上访64件,调解成功率98%;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000余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接管社区矫正对象116人,安置帮教对象135人,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她曾先后获得“新田县基层优秀政法干警”“永州市十佳政法干警”、“湖南省优秀司法所长”“湖南省十佳调解能手”“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