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争夺抚养权,妇联携手法院庭前调解促和谐
作者:汝城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6-03-25 08:26:35

    近日,汝城县妇联携手汝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案,儿媳何平红与公公婆婆庭前和解冰释前嫌,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38岁的何平红是永丰乡小坑村人,育有一儿一女,2006年起一直与患尿毒症的丈夫外出边打工边治病,两个年幼的孩子由年迈的公公婆婆看管,2013年丈夫去世后,她更是独自舔伤疏忽了两个孩子。婆媳本是天下第一大矛盾体,出现连串变故后隔阂更深,因恼恨她几年没寄钱回家,更怕她再嫁把孩子带走,2016年3月初,两个老人一纸诉状把她告上法庭,以何平红多年未尽抚养义务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她支付抚养费并剥夺她的监护权。案件受理后,汝城县人民法院和汝城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启动了调解联动机制,兵分三路开展调解前期准备工作,一路奔走在老人和何平红家,劝说他们以孩子为重各让一步;一路赴学校对两个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唤回孩子对母亲久违的亲情;一路到工业园区帮何平红联系工作,以便她就近就业并照顾孩子。经过一个星期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坐了下来,签订了调解协议,何平红象征性补偿老人4000元,尊重老人意愿,儿子由爷爷奶奶抚养,女儿由何平红抚养,何平红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400元,双方还一致约定,孩子的所有长辈亲戚可随时探望孩子,给孩子一个充满爱的家和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础。汝城县自2014年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两年来,县妇联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法院涉法涉诉民事案件的调解审理工作,将法院的公信力和妇联的亲和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共调解涉及离婚、继承、赡养、抚养、土地山林权益纠纷等各类案件80多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0%以上,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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