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妇联:节前谈话敲警钟 廉洁自律过春节
      发布时间:2016-02-06 10:55:40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市委“九项规定”精神,2月6日,湘潭县妇联组织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胡理芬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这次廉政谈话主要围绕春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 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的通知》,通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达到早提醒、敲警钟的目的,努力在全县营造出欢乐和谐、风清气正的新春新气象。

胡主席在谈话中要求,妇联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落实纪委廉洁过节要求,要坚决做到“五不”,不拉扯攀附庸俗关系;不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违规宴请吃喝;不滥发钱物;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每位参加廉政谈话的机关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都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不辜负组织期望,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在思想上筑牢了“不能”“不想”“不敢”的思想防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微、慎行、慎言、慎独,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远离“四风”,不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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