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民法院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江为民      发布时间:2015-06-16 09:22:51

今年来,县法院推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民事审判的“民心工程”来抓,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采取诉前和诉中调解,判后答疑等形式,涉妇女儿童的案件75%调解结案,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诉讼。该院广泛开展“司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出台了便民司法服务措施,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可派人上门立案,可电话预约立案。对经济困难的经申请可批准减、缓、免诉讼费等措施,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立案难的问题,实行快立、快审、快执,方便妇女儿童诉讼。

二是开展巡回办案、化解纠纷。对涉及离婚、小孩抚养、继承、赡养、侵权等案件的审理,采取多方调解,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在离婚案件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丧偶妇女遗产继承、赡养、抚养纠纷尽量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办案,为妇女、儿童减少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

三是“多方联动”,扩大效果。该院在社区、乡镇、村建立便民服务联络点,形成内外对接、上下对接的调解网络。通过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合议庭、维权示范岗,加大对妇女儿童的维权力度。加强与妇联、社区、工会、乡、镇、村基层组织的联络,邀请他们参与调解,旁听案件开庭审理。协助法院调解案件和法制宣传教育,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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